隐私政策
本版本发布时间:【2026】年【7】月【1】日
本版本生效时间:【2026】年【7】月【2】日
更新说明
我们对《宸星 SDK隐私协议》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主要为:
1、新增广告服务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2、明确划分第三方开发者与终端用户的处理边界
【宸星广告SDK】(以下简称“【宸星】”)是由【湖北众宸嘉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我们十分重视并致力于保护信息安全。我们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将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进行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及披露。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清晰、准确且完整地说明,我们在提供服务时,收集哪些信息,如何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及披露这些信息,以及我们提供的访问、更新、控制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本政策与您的权益息息相关,请您仔细完整地阅读并了解收集的信息内容及用途,了解我们服务过程中信息安全保护的合规及相关标准资质认证。同时,本《隐私政策》受到App自身隐私政策的约束,我们同App方一起致力于保护您的信息安全。本《隐私政策》中涉及的相关专业技术词汇,我们尽力简明扼要地表述,避免晦涩难懂、冗长繁琐,并提供部分技术信息关键词释义,以方便您进行理解。
特别说明:
1、如果开发者把我们提供的服务工具集成到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中或以任何形式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则开发者应承诺:
(1)将遵守向最终用户收集信息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政策和法规。
(2)必须向最终用户披露自身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我们服务,以及我们如何收集和处理数据。为履行上述义务,开发者可以在使用我们服务的产品服务协议或隐私政策显眼处提供一个链接,使其指向本隐私政策。
(3)获得最终用户充分、必要且明确的授权、同意和许可,允许我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将收集、处理的信息用于本政策列明的服务用途。
(4)已经向最终用户提供易于操作的用户权利实现机制,说明用户如何以及何时可以行使选择权、如何访问、更正其个人信息、行使删除权、更改其授权同意的范围等操作。
2、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展示在、链接到或再封装我们的服务的那些使用第三隐私政策、并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虽然第三方展示在、链接到或再封装我们的服务,但我们并不了解或控制其行为,因此也不为其行为负责;在您已查看并接受其隐私政策之前,请谨慎访问或使用其服务。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定义与解释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以及您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三、第三方开发者的合规义务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以及您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存储、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六、如何管理您及您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七、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信息
八、隐私政策的修订与通知
九、如何联系我们
一、定义与解释
l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为免疑异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敏感信息。
l 个人敏感信息
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的个人信息。个人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号、通信内容、健康生理信息。
l 个人信息主体
个人信息主体指个人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本协议中或称最终用户。
l 设备
设备是指可用于访问我们服务的装置,例如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
l 唯一设备标识符
唯一设备标识符(专属 ID 或 UUID)是指由设备制造商编入到设备中的一串字符,可用与以独有方式标识相应设备,包括IMEI/IDFA/IDFV/UUID/android ID/OAID/IMSI。唯一设备标识符有多种用途。
l IP地址
每台上网的设备都会指定一个编号,称为互联网协议 (IP) 地址。这些编号通常都是根据地理区域指定的。IP 地址通常可用于识别设备连接至互联网时所在的位置。
l WIFI
Wi-Fi是一种允许电子设备连接到一个无线局域网(WLAN)的技术,通常我们所说的无线网络。
l HTTPS
HTTPS(全称: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over Secure Socket Layer 或 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Secure,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是以安全为目标的HTTP通道,简单讲是HTTP的安全版。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以及您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一)SDK产品功能介绍:
为开发者提供调整广告变现策略及数据分析的服务 。
(二)为实现 SDK 产品的相应功能,我们将向终端用户或第三方开发者收集终端用户在使用与本SDK产品相关的功能中产生的个人信息。
1、我们严格遵循“权责一致、目的明确、选择同意、最小必要、公开透明、确保安全及主体参与”的原则进行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2、我们向App方提供第三方独立插件,采用不开源不驻留的SDK模块嵌入App进行设备基本信息收集。设备基本信息的收集范围受App方授权控制。当App启动后,SDK模块启动并迅速完成对授权信息的收集工作,收集完成后便会自动关闭退出,不进行后台自启动和关联启动。整个过程一般持续数秒,根本杜绝SDK模块对后续用户行为信息的直接或间接获取。
3、我们会根据您选择不同的服务收集不同的信息,具体见下表。我们仅收集使用单独的设备信息,该等单独的设备信息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对于收集的设备唯一标识符类信息,我们采用技术手段将原始的不可变更标识符转化为可变更状态,不留存任何不可变更的标识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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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型 |
收集的具体信息 |
目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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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信息 |
必选信息: 【Android+iOS】设备品牌、型号、软件系统版本、屏幕密度、屏幕分辨率、sim卡信息(mcc&mnc)等基础信息 【仅Android】AndroidID、OAID 【仅iOS】手机系统重启时间、磁盘总空间、系统总内存空间、IDFV 可选信息: 【仅Android】设备MAC地址,设备标识符(如IMEI、GAID(仅GMS服务),具体字段因软硬件版本不同而存在差异) 【仅iOS】设备标识符(如IDFA,具体字段因软硬件版本不同而存在差异) 【iOS】手机系统重启时间、磁盘总空间、系统总内存空间、IDFV、设备标识符(如IDFA,具体字段因软硬件版本不同而存在差异) |
广告投放及广告反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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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信息 |
必选信息: 【Android+iOS】开发者应用名、应用包名、版本号 可选信息: 【Android】应用安装列表等信息 |
广告投放、广告反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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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 |
必选信息: 【Android+iOS】运营商信息、设备时区、设备语言 可选信息: 【Android+iOS】WiFi列表、WLAN接入点(如SSID,BSSID) |
保证网络服务有效性及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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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感器信息 |
可选信息: 【Android】线性加速度传感器、磁场传感器、旋转矢量传感器 【iOS】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传感器 |
摇一摇、扭一扭等广告投放、广告反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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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信息 |
必选信息: 【Android+iOS】对广告的展示、点击及转化等交互数据 |
广告监测归因、广告投放统计分析、广告反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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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信息 |
可选信息: 【Android】精确位置信息、粗略位置信息(WiFi列表、WLAN接入点(如SSID,BSSID)、基站) 【iOS】可选信息:精确位置信息、粗略位置信息 |
广告定向投放及广告反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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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数据 |
必选信息: 【Android+iOS】如崩溃数据、性能数据 |
减少App崩溃、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
您可以查阅《宸星广告SDK应用权限申请与使用情况说明》,以了解宸星广告SDK申请和使用系统权限的情况。
您可以查阅《宸星广告SDK可选个人信息的配置说明》,以了解宸星广告SDK可选个人信息的配置说明。
我们可能从经第三方开发者授权同意的第三方(即我们的合作方)处间接收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承诺在此情况下收集的个人信息数量应是为实现本SDK的产品和/或相关服务必要功能所必需的最少数量。
如您是第三方开发者,您应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作出承诺,如基于终端用户的同意处理个人信息时,您应向终端用户告知共享的目的、信息等内容,在依法取得终端用户同意后,我们才会从第三方处受让个人信息,以确保该等个人信息共享在终端用户的授权同意范围内进行共享。
如第三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约定的行为,我们会立即停止从该方收集信息、停止合作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同时,我们会使用不低于对自身用户个人信息同等的保护水平对间接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在间接收集敏感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采用更加严格的(如传输加密等)安全保障措施。
请注意,合作方的代码可能因为其版本升级、策略调整等原因导致数据处理类型存在一定变化,请以其公示的官方说明为准。 由于产品迭代升级,部分历史版本可能与当前版本情况存在差异,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征得用户同意的例外情形:
1、为订立、履行与终端用户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我们的法定义务所必需,例如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终端用户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
5、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终端用户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根据法律规定,如信息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特定个人的,其不属于个人信息。当您的信息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时,或我们把没有与任何特定个人建立联系的数据与您的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时,我们会将其作为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政策进行处理与保护。
三、第三方开发者的合规义务
如您是第三方开发者,在您将本SDK产品适配、集成或装载到您的产品、应用或服务前,您应仔细阅读并同意我们在官网公示的相关服务协议、本规则(及/或)第三方开发者合规指南(或具有同样性质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对您适配、集成或装载本SDK产品的产品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合规自查。您应当:
1、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收集、使用和处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公布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隐私政策等;
2、在您适配、集成或装载本SDK产品前,应告知终端用户,为提供与本SDK产品对应的功能,本SDK产品处理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种类、使用目的、使用场景)、本SDK产品向除了您之外的其他应用或服务器、第三方SDK等第三方发送、共享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包括第三方公司名称、产品/类型、共享信息名称、使用目的、使用场景、共享方式、第三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及您将会如何收集、使用及共享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列出本SDK产品的提供方名称、产品/类型、共享信息的名称、使用目的、使用场景、共享方式、本SDK产品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且已经依法获得终端用户充分、必要且明确的知悉、授权、同意和许可(包括制定专项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据此获取儿童监护人对提供终端用户是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单独同意);
3、在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前,除非法律法规另行允许,不应收集终端用户的任何个人信息,不应启用本SDK产品(及/或)相关服务;
4、已经向终端用户提供了易于操作且满足法律要求及监管部门要求的用户权利实现机制,并说明了终端用户可以如何行使查阅、复制、修改、删除个人信息,如何撤回同意,如何便捷退订个性化推送,以及如何限制个人信息处理、转移个人信息、获取个人信息副本和注销账号等权利;
5、在非服务所必需或无合理应用场景下,不得将本SDK自启动或关联启动,确有需要的,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默认配置为不自动开启关联启动服务,并应在您的隐私政策中明确告知使用场景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提供相应功能,由终端用户自主选择并同意是否开启关联启动;
6、如本SDK产品会使用个人信息开展自动化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个性化推送),您应当在提供给终端用户的隐私政策 内告知终端用户相应的自动化决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的个人信息种类、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并在终端用户同意的前提下启用与本SDK产品对应的功能。此外,您应当按本规则第一条第(七)款的要求配合我们已为您提供的自动化决策关闭接口进行相关配置,以允许终端用户拒绝或退出自动化决策。
如您是终端用户,请您留意,我们已经要求第三方开发者遵守以上合规义务。我们将尽合理注意义务监督第三方开发者使用本SDK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请您注意,我们难以控制第三方开发者的所有处理个人信息行为,但如果我们发现第三方开发者未能满足前述任何一款或多款要求的合规承诺的,我们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立即要求第三方开发者停止集成和应用本SDK产品)。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以及您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一)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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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类型 |
共享信息名称 |
共享目的 |
使用场景 |
共享方式 |
第三方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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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主和/或其委托的代理商 |
IDFA、OAID等设备标识符、如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等设备信息 |
广告归因、广告落地页信息收集、广告监测 |
广告投放过程中 |
后台接口传输/表单传输/终端发起传输 |
如您是第三方开发者,您应告知终端用户上述接收方的公司名称、产品/类型、共享信息名称、使用目的、使用场景、共享方式、第三方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并征得终端用户的单独同意;接收方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您应告知终端用户,并重新征求终端用户的同意。
我们将要求相关第三方提供数据安全能力和信息安全资质(如等级保护测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证明。
在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上,我们会要求接收方采用数据脱敏加密技术,从而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如果终端用户对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有异议或发现这些接收方存在风险时。
(二) 转让
我们不会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转移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告知终端用户转移个人信息的种类、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得终端用户的单独同意;
2、如涉及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向终端用户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我们会要求接收方重新取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三)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信息,除非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诉讼、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或者获得最终用户的明确同意。
(四)依法豁免征得同意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的个人信息
请您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我们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五、我们如何存储、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一)信息存储的地点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信息。将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目前,我们不会跨境传输或存储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您是第三方开发者,若我们将来需跨境传输或存储时,您应向终端用户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要求事项,并应征得终端用户的单独同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并满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息存储的时间
我们承诺您个人信息的存储时间始终处于法律规定的最短期限内,即不违反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存期限的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您主动删除个人信息或信息超出必要的保存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在下列情况下,且仅出于下列情况相关的目的,我们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保留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
1、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
3、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4、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规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纠纷,保护我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三)信息的保护方式
我们非常重视您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将努力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确保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依法可适用的其他制度的要求,并防止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毁、泄漏或丢失。
我们会使用不低于行业通常水平的加密、去标识化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及相关合理可行的手段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使用安全保护机制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
我们会建立专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我们也会审查该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以防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访问、使用或披露终端用户的信息。
(四)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措施
我们会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安全事件发生后,我们会及时以推送通知、邮件等形式向第三方开发者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我们即将或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和补救措施,以及我们对终端用户的应对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其它事项。如您是第三方开发者,您应当按法律规定告知终端用户。
六、如何管理您及您最终用户的个人信息
(一)如果您是第三方开发者,您应当:
1、根据使用的开发者平台功能设置,为终端用户提供并明确其查阅、复制、修改、删除个人信息、撤回同意、转移个人信息、限制个人信息处理、获取个人信息副本和注销账号的方式。
2、当您在使用本SDK产品的过程中,如果终端用户提出管理其个人信息的请求,并且您已确定该等请求涉及到了本SDK产品处理的个人信息、需要我们协助处理时,您应当及时通过本规则第九条所述方式联系我们,并附上必要的终端用户请求的书面证明材料。我们将及时核验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则等法律文本中明确的规则,为终端用户的行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支持与配合。
如您是终端用户,请您留意,由于您不是我们的直接用户,与我们无直接的交互对话界面,为保障您的权利实现,我们已要求第三方开发者承诺提供便于操作的用户权利实现方式。如您需要查阅、复制、修改、删除其相关的个人信息、撤回同意、限制个人信息处理、获取个人信息副本和注销账号,可向第三方开发者提供的上述权利实现方式。请您留意,我们难以控制第三方开发者的行为,如第三方开发者未按照承诺进行提供,您可通过本规则第九条中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力协调、支持并保障您的权利的实现。
当您直接联系我们管理您的个人信息时,为了更好保障您的相关账号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可能需要进行验证操作,并可能需要您提供配合。此外,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管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还可能需要将您的管理个人信息的需求发送给第三方开发者,并要求其处理,或由我们和第三方开发者一起为您处理。
(二)如果您是终端用户,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访问及管理您的信息:
1、查询、复制、更正和补充您的信息。我们将努力使您能审阅、复制、更正或补充您存在我们这里的信息。如需审阅、复制、更正或补充,您可以通过本政策“如何联系我们”条款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协助您进行相应操作。
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不希望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您可以向我们提交申请,我们通常会在15个日内回应您的申请需求,但为了您的数据安全,我们会辨别您身份、核实并处理您的请求,我们将需要您提交充分有效的身份信息。申请通过后,我们将不再为您提供服务,如果您希望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也可以向我们提交删除您个人信息的申请。
3、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通过向我们发送请求,获取您有关个人基本资料的副本。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例如数据接口匹配,我们还可按您的要求,直接将您的个人信息副本传输给您指定的第三方。
如您的最终用户需要获取其个人信息的副本,可以向我们发起请求,当我们完成最终用户的身份核验工作后,将返还其个人信息副本。
七、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信息
(一)如果您是终端用户:
我们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果您未满18周岁,在使用“宸星”及相关服务前,请您在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与您的约定收集、处理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受制于现有技术和业务模式,我们很难主动识别未成年人的信息, 如果您或您的监护人认为我们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收集、使用了您的个人信息,请您按照本隐私政策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核实后会尽快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对于可能涉及的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个人信息,除按照本隐私政策中其他部分的约定处理外,我们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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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严格遵循《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要求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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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根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要求指定专门人员来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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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作为监护人为被监护的儿童选择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时,我们可能需要向您收集被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于向儿童提供我们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您向我们提供您所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时,即视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保护您所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在征得您授权同意的前提下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并告知您收集的目的和用途。如果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您所监护的儿童将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您作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引导、告知儿童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时避免未经您的同意直接向我们提供其个人信息;
·
儿童或其监护人有权随时访问和更正儿童个人信息,还可以向我们提出更正或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如您对儿童个人信息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随时联系我们。
(二)如果您是第三方开发者:
如您的应用是针对未成年人而开发的,请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您最终用户的注册与使用均已获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同时,您应在您的隐私权政策中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提醒您注意的是,作为未成年人类的应用,您还需要遵守应用市场有关未成年人类应用的审核标准与指南,以免对您的应用上架或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八、隐私政策的修订与通知
为给第三方开发者和/或终端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随着本SDK产品和/或相关服务的不断发展与变化,我们可能会适时对本规则进行修订。
当本规则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以网站公告等方式进行提示,并说明生效日期。如果更新后的本规则对处理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情况有重大变化的,如您是第三方开发者,您应当适时更新隐私政策,并以弹框形式通知终端用户并且获得其同意,如果终端用户不同意接受本规则,请停止接入和使用我们的服务。 本规则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4、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
九、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15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或结果:
公司名称:【湖北众宸嘉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北辰光谷里二期5B号楼10层1012】
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安全部门联系方式:【support@adbiding.cn】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以下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向中央网信办进行举报(举报中心网址为:http://www.12377.cn,举报电话为:12377),或者您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